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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广泛应用于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国标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国家标准的厂房(仓库),二级负荷供电的高层建筑、公共场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国家标准的其他公共建筑,以及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等。产品符合GB14287-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监控探测器、信号中继器、监控主机经双总线连接而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互感器探测到的剩余电流超过监控探测器的预设定值或温度传感器探测到的温度超出预设定值时,监控探测器经分析、确认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监控探测器能显示报警线路漏电流大小,传感器温度等。当监控探测器有报警信息时,启动继电器,输出一组无源开关量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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